钱钟书那书,像不像把一口井挖穿了,把水搅得七零八落,最终让人看到井底那块被杂物踩扁的青苔。

要是哪位让你去读《阿 q 正传》,你就得心理预备,这玩意儿读起来比啃骨头还费劲,咬下去硬邦邦的,嚼碎了还是皮。 这书不是写那种大道理,不是让你听个响儿,它更像是一场深夜里的疯话大会。阿 q 这人,简直就是个活标本,你看他如何疯,如何笑,如何哭,如何把日子过成一场荒诞的自拍。他当年在北京,那种满嘴胡话还能装出正经样子的劲儿,说白了就是那时候知识界里那股子还没被彻底压死的躁动。 记得那回杨绛在《我们仨》里哭阿 q 卖狗命,说阿 q 把命都搭给世道,自己却还要在皮囊里装死。

这话听着刺耳,但细想也没错,阿 q 就是那个把最烂的皮囊穿上最硬的骨头,然后对着镜子笑的人。他那时候满嘴都是“阿 q",但这“阿 q"不是单音节,是一团乱麻。他写日记,写骂人的话,自己气得发抖,但嘴上还得摆出一副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的姿态。

这种撕裂感,比写小说还要真,出于生活本身就是撕裂的。 要是让你模仿阿 q,你大约会先模仿他骂人的语气,再模仿他那句标志性的傻话:“我还有脾气!我还有脾气!”这句话要是生在今天,估摸也被删号重练了,但在 20 世纪 30 年代,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。他见过忒多的人,那些所谓的光明、正义、高洁,在别人眼里就像个大白兔,看着可爱,剥开一看全是灰。他写的那些笑声,不是开怀大笑,而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,一种随时预备把脸摔碎再重新贴好线的策略。 钱钟书写这书的时候,命运跟他站在一条船上。他早年的生活就充满了隐喻,像极了阿 q 那种被生活折腾得东倒西歪的状态。他五十多岁了,还没结婚,也没儿子,就像阿 q 一样,既渴望被爱,又恐惧被爱得死去活来。他写阿 q 是出于他自己就是阿 q 的侧面,要么说,他是阿 q 的注解。 书里那些细节忒杂了,有时候你看着看着就忘了自己在读啥。

比如写阿 q 在茶馆里,看着别人吃瓜子,自己却含泪咽下去,连眼泪都差点流出来。

这种生理反应写得真带劲,仿佛你目前就能感觉到喉咙里的异物感。他写别人议论他,写得像是一场辩论赛,对方穿着运动装,他穿着长衫,说着听不懂的洋文,还一来二去地打起来。 不过书里也有些高光时刻,比如阿 q 在车站遇着路斯,那些关于上帝、关于灵魂、关于爱的幻想,像烟花一样绚烂。

这时候的阿 q,不再是那个只会嘟囔的疯子,他变成了一位博学的智者,要么说,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在用理智包裹自己。

这时候的阿 q,实际上是在说:我之故此疯,是出于我忒想看清世界了,但我发现世界忒黑了,故此我就把自己关起来,用一种怪诞的方式去打量它。 后来阿 q 死了,钱钟书才在文坛站稳了脚跟。但这事儿不能反着念,要是让他目前活着,估摸也会写书,只是标题可能改成《阿 q 的文学遗产解剖》,要么《看戏的人是个疯子》。钱钟书写《阿 q 正传》,不是为了教育大众,不是为了让后人明白啥阿 q 精神,而是出于他自己就是那个阿 q。 书里的语言风格也挺特别,像极了那个年代那种半文半白、满带讽刺的口吻。他喜爱用“阿 q"这个绰号,就像目前有的人喜爱借古讽今,要么用某种符号来指代某种精神状态。他写阿 q 和路斯的关系,写阿 q 和“我”的关系,简直是一场漫长的窃窃私语。

那些对话,那些场景,有时候让人哭笑不得,有时候又让人心头一揪。 要我说,读这本书,得带着点“疯”的心态。别指望它能给你供给答案,就像别指望看《阿 q 正传》能帮你解决你的生活困惑。阿 q 的存有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反讽:在充满苦难和荒谬的世界里,他还在拼命地寻找意义,还在用孤独对抗孤独。 钱钟书最终写阿 q 的时候,笔锋一转,不再是那种歇斯底里的宣泄,而是一种深沉的悲凉。他承认阿 q 是个黄了者,承认他是个废物,承认他在这个时代是个异类。但这种承认,反而让阿 q 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。出于无人理解,故此无人嘲笑;无人喜爱,故此无人替代。阿 q 活成了一个人间奇迹,他证明白就算是在最黑暗的时刻,人类的精神火种依然能够燃烧。 故此啊,下次要是有人让你读《阿 q 正传》,你就告诉他,这书忒好玩了,忒有趣了。就像阿 q 自己说的:“我还有脾气!”或许在旁人看来,这脾气有点大,有点狂,有点让人看不下去。但只有读了它的人,才能明白,那是生命最原始的冲动,是灵魂在干渴时发出的最终吼叫。 书里那些关于婚姻、关于育儿、关于家庭的描写,别看显得琐碎就连有些无聊,但正是这种琐碎,构成了阿 q 生活的底色。他没有宏大的叙事,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,只有一地鸡毛,却活出了最真的质感。

这种质感,大约才是钱钟书最想留住的东西。 正如书末所写:“我活着,实际上就是为了活下去;但阿 q 死了之后,我就知道,我要活下去。”这不仅是阿 q 的话,也是所有在困境中挣扎的灵魂的宣言。他告诉我们,活着不是为了别人,不是为了啥啥,就为了活着本身。

哪怕生活像阿 q 那样,充满了争吵、误解、痛苦和无奈,只要你还愿意开口讲话,只要你还愿意在猪圈里找点乐子,你就没有白活。 这就是《阿 q 正传》的精髓,好办,粗暴,却又无比深刻。它不需求华丽的辞藻,不需求复杂的结构,它只需求一个疯子,和那个试图理解他的清醒者。而钱钟书,就是那个清醒者,他用一种近乎迟钝的方式,写出了这个疯子的一生。 故此,千万别出于认定难读懂就立马把书扔了。就像阿 q 扔不掉的猪圈,扔了它,反而更显得格格不入。拿起笔,拿起书,拿起那个在黑暗中独自发疯的灵魂,哪怕只是读五分钟,也好过确实过完这一生。

毕竟,活着本身就是个庞大的笑话,而你,是这个笑话里最有趣的那个角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