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世奇人是哪位写的?这个难题听起来像是一道考卷上的填空题,答案却像散落在街头巷尾的落叶一样,如何也捡不齐。 我们常说“俗世奇人”,这个称呼听起来就自带一种市井气。它不像是高高在上的文学家,而是从柴米油盐、茶馆书摊里冒出来的活人。

有人认定是蒲松龄写的《聊斋》,出于里面那些狐鬼花妖,写得活灵活现,活像隔壁王大妈家那只嘴上没关紧的野猫。可仔细一琢磨,蒲松龄笔下的故事是借鬼说理,是文人雅士在深夜里对着月亮写的“半文半白”的杂文,他更多是在做修辞的手术。至于《鬼吹灯》,那更是胡歌、于和伟、黄渤这种硬汉们硬生生把一个个荒诞的脑洞结成了书。

这故事的主角,哪有啥绝世高人,全是瓜子仁、瓜子衣、金嗓子喉宝,把人类对未知的好奇和恐惧,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往心里捅,最终扎得自己都能喘不过气来。

故此,“俗世奇人”这一标签,实际上挺不清楚的。它既不是单一某个人写的,也不是一套固定风格的产物,更像是一种全民自发的文化现象,是你我都在用的那个,把故事讲出来的那个。 要想知道它到底是个啥味儿,得把书往桌上一摊,一边翻一边听。记得有个晚上,我在地铁上刷到一篇关于《俗世奇人》的文章,作者讲这个书是冯骥才写的

这冯骥才啊,可不是一般人,他是“民间文学艺术社”的开山鼻祖,老当益壮了,手里还攥着根烟斗。他写的书,跟那些学院派写“阳春白雪”不一样,他写的是“下里巴人”。

你看那些故事,主角都是卖茶钱的,有卖兰花的,也有在集市上卖烤红薯的。他们逼狼了,没大道理,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把大道理往桌上一扔。可就是如此点事,写出来却能把人逗得前弯后仰。

比如有个卖鸡蛋的人,本来想骗人,结局蛋漏了,急得直抹眼泪,最终反而把路人哄得团团转。

你想想,要是个书呆子,这蛋漏了能写成啥?写成了,还得写出一场惊魂未定的闹剧,这得有多大的胆识? 说到数据,这书里的人物可不比那《聊斋》里的 scholars 少。《聊斋》里写书生金榜题名全靠狐仙指点,那是神仙打架。但《俗世奇人》里,主角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。

比如卖兰花的,有人给他钱,他就拿一把剪刀迟钝地剪;有人要杀他,他打不过,只能写诗骂回去。

这些人的狼狈,正是那个时代一般/平平人最真的写照。你要是去读那些写“奇人异事”的书,大约能想象到那种画面:路灯昏黄,一个人骑着三轮车,车筐里装的不是书,是满手的算计和绝望。他不是在“写”故事,他就是在拼命活着。 并且,这书里的人物,也不大像那么完美。他们有的贪,有的馋,有的恶毒,有的装傻充愣。

比如有个当铺的,为了银子能够铤而走险,把金银都“炼”成了纸,结局被人揭穿,他反倒被那些读书人嫌弃“书呆子”。

你看,这多像我们目前的自己?想搞钱,想学个啥东西,结局发现最难的往往是那个想不通的“为啥”。 最让人拍案叫绝的,可能是它的结构。它不像教科书里那样把人物分成“悲剧、喜剧、魔幻”几大类来写。它在故事里,就无限地延伸。一个故事,可能先讲个一般/平平的卖艺人,接着来个卖兰花的,再来个当铺的,最终连个乞丐都写进去了。故事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,像一条河,你顺着流,就随时可能撞进水里。

这种写法,实际上就是作者自己不想累,想写得快,想写得更“糙”。作者把那些枯燥的、重复的、就连有点琐碎的日常,像剪辫子一样剪下来,扔进故事的大锅,上面再浇点浓墨重彩的颜料,那就是《俗世奇人》了。 后来,冯骥才去世,有人惋惜,说可惜了如此有趣的故事。

实际上这话,可能说得不忒对。

这书早就不是“作品”了,它成了某种精神的标本。它记录了那个年代,一般/平平人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种种姿态。

你看那些卖兰花的,实际上是在跟命运赌运气;那些当铺的,是在和贪婪赌工夫。他们赌赢了,日子就好过点;赌输了,也就认命了。 目前回想起来,《俗世奇人》之故此能成为经典,大约不在于有没有“奇”,而在于它敢把那些“俗”的玩意儿写得像“奇”一样精彩。它告诉我们,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奇景,只要你愿意低下头,去观察那些不起眼的角落,你会发现,即便是最平凡的人,也能戳破生活的泡沫,露出里面光鲜亮丽的真相。 故此,回到最初的难题:俗世奇人是哪位写的?或许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名字能彻底概括。它更像是一个群体的共同记忆,是一群在深夜里渴望真、渴望表达的人,用他们的故事,把那个时代的众生相,一分为二,一分为三。它不需求华丽的辞藻,出于那些最朴实的语言,往往最动人。它不需求宏大的叙事,出于它本身就是叙事——那些被省略的、被忽略的、被我们习当作常的,恰恰是最值得被看到的。 这书里的人物,有的活到了九十岁,有的刚过四十就没了。但他们都不缺故事。他们缺的,只是那个愿意停下来、愿意把故事讲给后来者听的人。冯骥才,或许就是那个最终的“讲故事的人”。 你看目前,街上又有哪位在卖烤红薯了?又有哪位在卖兰花了?实际上,只要你还记得那本书里的这些面孔,他们就还活着。他们活在你的书里,活在你的想象中,活在你的每一次对平凡生活的惊奇与困惑里。 故此,别再问是哪位写的了。

这本书,本身就是那个时代最生动的“俗世奇人”。它没有通关密码,没有女主角,没有复杂的情感线。它只有那些被压缩成一句话的、被碾碎在车轮下、在烟火气中升腾起来的、带着体温的故事。 你或许会想起某个具体的场景:一个卖兰花的姑娘,在昏黄的灯光下,用剪刀剪着那把剪刀。你或许会想起某个倒霉的当铺老板,在镜子里看到了满面的猪皮。你或许会想起那些在街头巷尾,被生活整得头晕眼花的一般/平平人。 要是一定要给这书起个名字,那大约叫《人间:凡人皆奇》。 出于凡是人,都是奇人。凡是俗世,都是奇境。 冯骥才,那个老家伙,他写完了。但故事,还有。 你看目前的电影,还有目前的电视,还有你刷手机看的短视频。各种各样的人物,各种各样的故事,各种各样的人生。 而这些故事,要是都像《俗世奇人》那样,用那种粗粝的、真的、带着烟火气的笔触写出来,那才是确实“奇”。 真正的奇,不是玻璃瓶里游的鱼,不是神话里的神仙,而是这人间烟火缭绕里的每一个活人,每一次挣扎,每一回无奈,每一回希望。 你看,那个卖兰花的,别看手疼,别看蛋漏了,别看被骂了,但他最终还能笑着跟人说“谢谢”。

那一刻,他不再是那个可怜的卖兰人,他是那个在乱世中依然想活下去的活人。 这就是《俗世奇人》的魔力。 它不试图证明啥,它只是展示啥。展示平凡中的不凡,展示绝望中的希望,展示人性中最真、最复杂、最不可预测的一面。 故此,这书本身,就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“俗世奇人”。 它写自己,也写你,也写我。 你读的时候,或许认定这是个老调重弹的故事。但要是你闭上眼,重新把那些故事从脑子里拿出来,用目前的角度去审视,你会发现,它依然是崭新的。 出于那个时代的人,早就死了。 但他们的故事,还在。 还在你翻书的指尖上。 还在你读到“卖兰花的人,用剪刀剪着那把剪刀”那一瞬间的心跳里。 这就是《俗世奇人》。 它不是哪位写的。 它是生活,是工夫,是那些在长夜里抬头看到月亮的人,共同编织的巨网。 你读它,就是读你自己。 你活过,你才懂它。 你记住故事,你才懂它。 这书里的人,他们只活在你的心里。 而你的心里,装得下万千俗世奇人。 故此,别问了。 走你的路,过你的日子。 你的路,就是最奇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