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奇》这本书,实际上就是作者游志写作时随手记下的那些故事,并没有一个刻板的“主人公”去硬加逻辑。 你买这本书,往往是冲着那个主角“满城跑”去的。但在读的时候,发现他实际上是个神棍,也是个封建迷信的狂热分子,是个把当狗当娘的祖宗。他嘴里念叨的“魂关”,是道士教他的,却被他念成了“魂关”。你跟着他念,念到一半,道士多嘴问一句“这关如何开的”,他就气哭了,说非要玩起佛道两宗,把因果报应跟升仙说成是一回事。 这故事里最荒诞的就是那个主角的嗓子。他嗓子一开,声音就变了。从启动的“哇哇哇”,变成“咕咕咕”,最终变成“呜呜呜”。他认定自己嗓子哑了,声音怪了,实际上是出于水气忒大,嗓子都成了水库,把嗓子都淹没了。他一边咳一边笑,一边哭,一边念咒,一边喊要升天。

这嗓子啊,简直就是一台坏了的收音机,信号全是杂音。 这本书最大的看点,就在于那些“不期而遇”的奇遇。

比如主角跟一个瞎子道士聊天,瞎子问他如何修手,主角说是要抓老鼠。瞎子一听,吓得直哆嗦,说这手要是抓老鼠,那岂不是把鼠都抓到了?主角听了更乐了,说咱家老鼠多,咱家老鼠能当咱的狗吗?瞎子气得牙痒痒,说这狗要是咬人,咱家老鼠岂不是要咬人? 这对话里全是泥,全是屎,但就这泥屎,都成了故事里的金句。作者写这些,不是为了让主角变智慧,而是为了让人看破。

你看他那个逻辑,简直比秦桧还直。他信“魂关”,信因果,信升仙,信卖狗肉,信吃狗肉,信吃人肉。他信这些,信信相。

只要信了,全世界的事儿都能信,全都信了。 故此,看《传奇》,千万别被那个主角的“满城跑”骗了。他跑的不是城,是心;跑的不是地,是命。他跑到了 nowhere,跑到了没路的地方。 书里写主角回老家,想找个地儿住,想找个地儿躲。结局他在老家无处可去,只能坐在老槐树下,对着月亮发呆。他看着月亮,月亮也看着他们。月亮不讲话,星星也不讲话,只有月亮,在笑。 作者写这个笑,不是为了搞笑,是为了让人笑。

这种笑,是带着血腥气的,是带着鬼魂味的,是带着道士法力的。他笑主角信邪,笑主角信命。

实际上书里说的“命”,压根儿就不是命,就是个死脑筋的把儿。 作者游志 writing 的时候,心里实际上挺苦的。他写这些故事,大量时候是写自己的经历,写自己的困惑。他写主角跟瞎子道士聊“手”,实际上是他自己在想:我到底是不是有病?我到底是不是在骗自己?他写主角跟瞎子道士聊“魂关”,实际上是他自己在想:我到底信哪位?信那个骗人的,还是信那个讲道理的我? 书里还有个细节,主角说要把狗卖了。没卖,就挂在树脖子上。

那是怕死,还是想活?想活,还是怕死都怕。 你看,这个主角,他就是一个活靶子。他站在书里,看着读者,仿佛随时预备跳出来找茬。他问:“这是不算啥?”他说:“算。”他说:“算你的不是。” 这本书,就是作者游志写给那些“被生活踩了脚”的人看的。他承认生活有时候挺不讲道理,承认有时候你会认定自己是个傻瓜,承认有时候你会认定信神挺扯,但也要承认,有时候还是要信。 你看那个瞎子道士,他别看是个傻子,但他站在主角面前,像一只护崽的母鸡。他骂主角:“你这狗!你当狗当娘!”他把主角骂得像条狗,却把自己当成了神。

这反差,忒有意思了。 作者写这些,不是为了制造啥触动,而是为了制造一种真。

真的东西,有时候挺恶心,有时候挺滑稽,有时候挺让人想笑,有时候又挺让人想哭。 最终,作者把书合上了,主角还在树底下坐着,对着月亮发呆。月亮笑了。 故此,《传奇》的作者,就是一个一般/平平的写手,写了一本书。

这书里,没有英雄,没有反派,只有主角,只有他那些信邪的心跳。他跳得挺快,有时候快得看不清脸,有时候快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。 书里的故事,就是作者游志写下的那些碎片。它们拼凑起来,就是一个一般/平平人,在生活的泥里,挣扎着爬起来的故事。 你看,那个瞎子道士,他连“手”都不会修,他还管别人修。你问他:“修啥?”他说:“修手。” 修手?修手有啥用啊?修手只能让手好看,修手让人变成神。 书里的故事,就是如此一个假,就是如此一个真。一个是假的,一个是确实。 作者写了,读者看了。 这故事里,没有结局,只有主角的嗓子,还在咳。 咳,咳,咳。 这就是《传奇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