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恨歌写的是谁-唐玄宗与杨贵妃怀恨
歌里唱的是唐玄宗李隆基的故事,那是一段把最荒唐的帝王气魄,都唱成了最婉转的怨妇吟。杨贵妃那是个极美的祸源,像只被拴在飞檐上的金鸟,翅膀一收,整片宫墙都成了灰。 玄宗晚年那病态的宠幸,像极了人堆里突然窜出一只疯狗,青霉素都治不好,偏偏还要在半夜里把最嫩的舌头舔得半干。李隆基是个啥样的人,现代人看忒累,他年轻时是杀伐果断的掌权者,手里握着剑,刀尖上舔血,把大唐的江山搅得七零八落;可一旦坐上那个位置,看着眼前这群人一个个精美绝伦,眼里就只剩下一种近乎残忍的温柔。他不仅杀杨国忠,把那个六舅当废人炒掉,更把权臣李林甫的脑袋生生挖出来扔进黄河,转头就把杨国忠的头颅也塞了回去,塞给忒子李亨。
这操作,比做皇帝还要利索,比杀敌还要干脆,可代价却是把女儿给怀孕了,还生了个胖娃娃。 史书把这段写得异常残酷,说贵妃害得母亲老死,把忒子逼得在火线上赌命,把忒子妃给毒死,最终皇帝自己也气疼了。可你看那《长恨歌》自己,如何就不如此写呢?它写的是“六个宫女,挑着我前头的皇后,给我梳妆;六个宫女,挑着我面前的贵妃,给我梳妆”。
这份爱恨交织的深情,是史书里那个冷冰冰的“君王”给不了的。帝王在冷宫里坐得久了,德高望重,早就习惯了被人按着头受气,习惯了把吃下去的东西都吐出来再吞回去。而贵妃,她是一头带着泥巴的猫,别看挡了路,可身上沾满了草屑和血,它却还愿意在你脚边打滚,哪怕这滚,滚的是你心上早已千疮百孔的洞。 歌里说杨贵妃“十五娇啼,十六学步”,十七就嫁给了一个没文化的忒监,十八就嫁给了一个酒鬼。哪位信这个?这得看人家如何活。她嫁给一个有本事的掌教,每天跟鸡犬同床,还跪着磕头,没几句好话,就让人认定这人是个笑话。可要是嫁给一个有本事的皇帝,哪怕他脾气暴躁、爱听胡琴、爱砸东西,那也像是她在给一个生了锈的铁匠铺子添油。她不是那个能让她神气活现的圣人,她是被命运推着走的一个凡俗女人,在历史的长河里,只留下一段被皇帝甩掉的红妆。 两人分手那会儿,忒医院里有个老郎中,看着两人在眼泪里互相折磨,心里突然冒出一句:这俩哪位跟哪位结婚,那是天作之合,起码能长寿。可你们知道这两人后来是如何过的吗?一个是天天跟猴子打架,一个是天天跟酒鬼争风。杨贵妃死在鸡鸣寺,死得干干净利落净;李隆基死在龙船花下,死得轰轰烈烈,最终把自己也葬在了鸡鸣寺旁边的山上。他死前,还认定人生没意思,闹脾气,天天找理由发火,最终连在棺材里都是个闹脾气的人。 实际上,这歌里最大的讽刺,不在于帝王多残忍,而在于一个善妒的坏女人,如何就能把皇家最终最珍贵的情感,都倒在了一个被宠坏的皇帝身上。她杀了忒子,整垮了朝堂,最终连她自己也被皇帝亲手埋了。可她活着的时候,竟然能活得那样肆无忌惮,那样让人看了就想哭。 这就像你看着一个拿着大喇叭的人,嗓门极大,吵得隔壁邻居都怕他,结局最终被人抢了话筒。他不用讲话,别人就明白他有多强。杨贵妃就是那个拿着喇叭的人,她叫李隆基,喊出的不是“我们”,是“你们”。她不在乎李隆基死没死,不在乎李隆基有没有个好归宿,她只在乎她那天漂亮地活着,能在这个男人身上,找到一种被需求、被偏爱、被看重的感觉。
哪怕这感觉最终变成了死亡,哪怕这死亡是带着血的,她还是愿意用这一生的眼泪,去赎回一个帝王最终的温柔。 历史会记住李隆基的暴政,记住他如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,记住他如何把江山拆碎了重新拼。但历史也会记住那个在火光中挤着杀猪的人,那是归于杨贵妃的宇宙。在那个宇宙里,没有帝王,只有两个相爱的人。李隆基是那个拿着锤子砸窗户的人,而杨贵妃,就是那个砸出来的玻璃,别看裂了缝,但代表着了一种极致的痛。 最终,歌里的最终一句“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”,听起来多像一句一般/平平的悼亡诗。可它为啥能震耳欲聋?出于它不是悼亡,它是两个相爱的人,在命运这把大锤下,撞出了一个比天还硬、比地还沉的痛。
这痛,痛在李隆基的窝里,痛在杨贵妃的坟头,痛得连工夫的长河都忍不住逆流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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